【流媒体网】摘要:国内各大运营商推出的VOD点播服务在播放权(影视资料版权)问题的处理上还处于一种“混沌”状态。
国内各大运营商推出的VOD点播服务在播放权(影视资料版权)问题的处理上还处于一种“混沌”状态,归纳总结其操作手法大致如下:
正规操作
就最受欢迎的进口大片而言,国内能够提供在宽带网上合法播放权的机构屈指可数,许多机构即使有这样的资格,但未必制定出较为完善的授权策略及价格体系,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明显落后于宽带网络普及应用的速度。影音资料授权许可的收费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:
1、宽带网络覆盖范围:城市越大,宽带用户越多,收费越高。
2、授权期限:影音资料播放权期限以年为单位,期限越长,收费越高。
3、档期:越新的影音资料,其收费也越高。
4、票房号召力:越是买座的影音资料,其收费越高。
根据以上因素,一部二线档期(在电影院公映12月后)的进口大片,在一个上百万人口城市的宽带网络上播放,其一年的授权许可使用费约在人民币1000-2000元左右。
"擦边球"
由于各种条件所限,许多地区的电信运营商未进行正规操作,而是打了几拍"擦边球",其球路如下:
1、出租带宽:不以电信运营商的名义提供VOD服务,而是向个人出租带宽和平台,由个人提供内容,达到"纯粹个人行为及非盈利"的目的,避免承担直接法律责任。
2、设备测试:在Web主页明显位置发布一则通告,大意是新近购置了VOD系统设备,现正对其进行负载测试,正所谓"重在测试、不在结果"。
资源整合
电信运营商可与电视台、电影制片厂、影视公司合作,成立合资公司,共同经营宽带影音点播服务,其前提是绕开政策壁垒或不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