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《商业周刊》:争夺网络未来之战
佚名| 商业周刊| 2006-07-20

    一方是有线电视公司和电话公司,另一方是谷歌、微软等大型因特网公司,它们都自称在保护消费者。但我们消费者在这场大象之战中有遭受践踏的危险。

  症结在于,谁都想涉足视频点播业务--电话公司、有线电视公司以及微软、谷歌、雅虎等等。每一方都想让赛场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。因特网公司在多个公共利益团体的支持下,宣称电话和有线电视公司想把信息高速公路变成私有的收费公路。它们说,需要制定规则来保持网络的“中立”--防止网络运营商歧视内容提供商。它们尤其希望禁止运营商对视频等高级服务额外收费。另一方面,有线公司和电话公司声称,其竞争对手想用种种规章扼杀因特网,并为自己的高级服务谋取搭便车的机会。

  幸运的是,二者之间存在中间立场:我们必须承认,人人都可使用的公共网络可以与质优价高的私有网络并存,而且这两种网络可以奉行不同的规则。研究技术问题的智库民主与技术研究中心提出,解决办法应是既坚持今天因特网的开放性,又为质优价高的网络创造生存空间。这种解决办法的确符合消费者及大多数企业的利益。

  因特网最值得称道之处是,它对创新敞开大门。只要你遵守某些基本的技术要求,你可以发送任何种类的数据,开创你想开创的任何服务。电子邮件、流式视频、网上商务以及万维网本身都是这样,是由无需得到管理者或网络所有者许可的团体、公司或个人创始的。这一切都发生在与传输电话和有线电视信号相同的线路上。但与电话和有线电视服务不同,因特网上的活动从不受令人窒息的规章制度管理,正因为如此,创新才得以大量涌现。

  随着网络运营商合并,所有权集中在仅仅几家公司手中,这种史无前例的自由可能受到威胁。需要制定新的法律,防止因特网退化成又一个封闭的、死气沉沉的电话网。尤其应该禁止网络运营商为网络电话等服务设置障碍。

  民主与技术研究中心提出的解决方案呼吁“网络运营商坚持公平开放的基本原则,但仅限于用于(公共)因特网的宽带网络”。听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关键还要看细节。

责任编辑:lmtwadm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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